【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常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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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常规安全知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
 
    1、正确戴好安全帽;坚持文明施工,现场边角废料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现场的坑、沟、孔洞必须加设临时标准盖板;行走时注意力集中,严禁跨越围栏。
 
    3、机动车在施工现场行使,载货时车速不得大于5km/h,空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现场专用机动车辆,应有专人驾驶,并有驾驶证。现场行使的车辆,不得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乘人。运输超限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必须办理安全作业票。布置在施工现场的固定式起重机在启动前,先打警铃后再启动,必要时,地面设专人监护。
 
    4、严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箱,配电柜等。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拆、接电气设备。
 
    5、各施工现场要制定外来人员的接待程序,进入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人陪伴。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要遵守现场安全标示牌的提示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提醒。
 
    6、现场使用、储存的氧气、乙炔要符合安规的有关规定,使用时,要注意放火、防暴。
 
二、施工用电 
 
    1、现场所有内部需接电的铁制工具箱均需接地及装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组装平台必须接地,若组装平台较大应多点设置接地线;各类带电设备也均需有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2、电气设备接线时,做到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导电的裸露部份应用绝缘胶带保护或其它隔导电措施。
 
    3、导线剥头长度应根据实际接线要求,以接线后无导线裸露在绝缘体外为宜;操作部件位置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4、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低于2.5m,且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的应设保护罩。
 
    6、采用非导电体物件作为支架,支架应稳固;若需采用金属支架时,需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7、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开关应布置在火线上;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8、各类用电电压达110V或220V 及以上的设备、机械及照明用电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有效性检查;定期进行灵敏性试验。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管道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且行灯须使用防护罩,电源线必须用软橡胶电缆。
 
    10、各类带电体严禁与氧乙炔管道直接接触。
 
    11、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挂设警告标志并加锁。
 
    12、临时电源电缆老化,接头过多,接头处理不当,可能发生触电或火灾。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源必须用合格铜芯电缆,长度不够不可用老化电缆代替,接头处用高压胶带缠绕,做到防雨防潮。
 
    13、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配电间堆放杂物,防雨、防潮不当,易发生触电。配电间设置在平整、干燥处,配电间内不得放材料、工具及杂物,绝缘必须良好,不被雨水侵湿,保持地面干燥。
 
三、现场防火知识
 
    1、危险物品存放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并作好可靠措施,就近设置“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油类存放处10m内、氧乙炔库房30m处严禁动明火。
 
    2、现场严禁吸烟;
 
    3、重要部位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后方可进行。
 
    4、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严禁露天存放;部份易燃液体必须存放时,要做好防曝晒降温措施。
 
    5、焊接、切割5米范围内,清除易燃易爆品,并要有隔离或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应急措施。
 
    6、上方切割、焊接时,要对可能有火星溅落的孔洞、缝隙进行封堵,格栅上应垫设橡胶竺隔离措施,并配备灭火器,设立监护人。
 
    7、严禁用汽油进行设备清洗;清洗点10m内严禁焊接、切割等工作;清洗地点应设在上方无焊接,切割火星溅落可能的区域,并在规定的区域做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8、在电缆桥架上铺设足够挡火星面积的铁皮或防火物件,现场设立监护人,配备适量灭火器。
 
    9、使用碘钨灯时,距离竹、木架子不得低于1米,距离油布、编织布等不得小于1.5m,并要固定牢固。
 
    10、接头或皮线修补要符合电工作业规范;皮线接头或破损处不得直接搁放在架子上,不得与乙炔管道接触。
 
    11、内部照明必须使用行灯;不得一次性携带大量的清洗油;严禁带火种入内;在外部按防火规定要求设置隔离区;保持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