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制品等级》标准3月起实施 将终结“一张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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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红木家私,大家可能耳熟能详,一是由于红木家私的稀罕,二是其高高在上的价格。据悉,《红木制品等级》现已正式出台,2013年3月起,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红木产业聚集区开始实行试点,并在将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以往,各类红木制品由于缺乏产品等级标准,红木制品在生产、销售时无章可循,造成市面上流通的红木制品良莠不齐;生产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销售商售卖红木制品也就全靠“一张嘴”,因此指鹿为马,以次充好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这些现象即将随之《红木制品等级》的出台和实施被剪除和规范。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按照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产品要求、设计及工艺等,将红木制品分为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级,并颁发红木制品等级证书。此外,与《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一起实施的还有《红木商用名称》标准,明确了红木家具材质的规范商用名称,未在列的红木俗称、不实称谓将不允许在流通领域使用。届时,消费者今后可以像买翡翠区分A货、B货、C货一样,参照红木制品等级证书选购红木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