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宅装修若扰民将会被罚

  • Watched: 1248

深圳市人大6月23日审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次分门别类对交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低频等噪声形式予以规范。其中对从事室内装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违反者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次修订草案对"室内装修“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做出具体要求:

从事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的,则要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干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中午(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均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活动,否则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