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拒绝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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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5月7日通报“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时特别指出,关于社会上有人提到倒塌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四川省省委、省政府态度很明确,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建筑设计和施工确属存在违法问题的,有关职能机构将依法查处。

此前一天,《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四川司法厅厅长刘作明称,不该追究地震后建筑质量问题。刘作明表示,大地震中建筑物垮塌引发的赔偿问题不适宜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几乎已经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共识。原因之一是,除了高强度地震作为不可抗力之外,大规模校舍垮塌的问题出在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上。规范存在不足,这就不是哪个人的责任了。

显然,刘作明所谓的共识并非共识。虽说法律的审判与人们情感的判断并不完全对等,但将质量问题的责任归结为历史、制度责任,让一些活生生的个体堂而皇之地进入“免责天堂”,是对逝者的大不敬,也不利于提高建筑质量。

5月7日,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学校和教育部门核对,地震中四川省遇难和失踪的学生共计5335名。在这个数字面前,沉痛成为心口上的巨石,言语无法表达对“花朵”凋零的惋惜之情,只有行动,才能让我们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无法阻止地震的发生,但可以明确个体的职责,从而拒绝平庸。

据2008年5月22日《南方周末》报道,在都江堰聚源中学,一位救援队员愤怒地说:“混凝土里全是铁丝,根本不是什么钢筋!”这是一座建于1994年的建筑,地震来袭,旁边的楼房安然无恙,而独独它轰然倒塌。

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曾经提出“平庸的邪恶”这一观点,来形容那些造恶的机器上的小齿轮。有些人或许并不坏,但却机械性地做了坏事。他们停止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屈从于长官意志,成为浑浑噩噩的走卒。

建筑不是制度建的,也不是历史建的,它的建设者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生命体。如何在建造过程中摆脱潜规则的羁绊,将质量放在利润、工期之上,是每一个建设者需要思考的问题。当然,我们需要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来强化这种思考,而不是推诿责任忘却这种思考。(中华建筑报社新闻稿)